鲁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海洋战略与文化研究

  • 明代山东海防工程述论

    王海鹏;

    从明朝初年开始,倭寇频频大规模侵扰我国,使沿海地区深受其害。为了抵御倭寇侵扰,明政府在山东沿海陆续设立11个卫、6个守御千户所,并建设了府城、县城、卫城、所城、军寨、墩堡等海防工程,形成了以卫所城池为主体的、防止倭寇入侵和海盗骚扰的完整而严密的海防工程体系。这些海防工程在当时适应了抗倭斗争的需要,是明代山东海防体系的重要基础、重要依托,对抵御倭寇侵扰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2024年01期 v.41;No.184 1-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87K]
  • 明代小说海洋书写中的海洋意识——以“三言二拍”与《三宝太监西洋记通俗演义》为中心

    程雁群;

    明人小说中的海洋书写数量多、涉及面广,折射出明代海洋生活和明人的海洋意识,是研究明代海洋文化的重要内容之一。明代人在海洋意识方面,呈现出官方与民间二元分野的状况,在明代小说中官方与民间对海洋认知的不同之处主要体现在二者对海洋财富和海洋商贸活动认识方面的观念差异。明人小说中呈现的海洋书写重点突出了具有现代意义的海洋商业和海洋政治军事意识,二者分别体现在对私人海洋贸易多方面的认知,对倭寇的构成及其具体情况的了解。梳理回顾明人小说中的海洋书写具有抽离西方“殖民”视角、重新认识中国古代海洋文化的意义。

    2024年01期 v.41;No.184 9-1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460K]

传统文化的现代转化及海外传播研究

  • 道言“悖反”与“象”化言说——道家语言思想中的生态观念探讨

    吴承笃;

    道家思想家希望通过回到人类前文明时代来解决当时严重的社会危机,体现在语言哲学中就是对名言思维的批判、对语言表达局限性的反思,试图通过重构语言与真实世界的关系,实现人向自我的本真复归。“道不可言”是道家语言哲学的起点,以老子、庄子为代表的道家思想家们认为,对于大道和本真世界的表达不能执着于名言的方式。真正的自然的语言应符合自然无为的大道品格,能够实现道言合一、言能及物的目的。在道家的理论中,以象达意是道说的主要方式,“象”化言说是解决形而上与形而下、可说与不可说、道与物之关系的机枢。象作为无言的存在,是物的存在的本源呈现,能够传达更为丰富的生态意义。道家语言思想中蕴含着丰富的生态资源,为当前生态话语的探索提供了理论支持。

    2024年01期 v.41;No.184 18-2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437K]
  • 王充通经致用思想新探

    白效咏;

    以往学术界多以“疾虚妄”或“实事疾妄”“疾虚妄、归实诚”来概括王充思想的特点,并对其敢于批判经典或前人旧说中谬误的精神大加赞赏,而相对忽略了王充思想学说中通经致用的基调。事实上,通经致用堪称王充思想的一大特色,体现了吴越实学和中原儒学在王充身上的交会。王充以儒学的价值理性来统摄吴越实学,又以实学的求实精神来检验中原儒学,追求儒学和实学的统一。而通经致用、实事疾妄的背后则是王充经世济民的苦心。

    2024年01期 v.41;No.184 26-3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69K]
  • 从“以仁统乐”到“以乐教人”——孔子论“乐”的演进层次

    王芸芸;

    “以仁统乐”“以乐存正”“以乐教人”构成了孔子恢弘乐道的三个层面。为厘正音乐,孔子以“仁”为本,强调“仁”对乐的内在决定作用,主张回归乐的道德情感本质,发掘出乐的道德基础。孔子进一步以礼乐活动影射社会秩序,敦促社会各阶层“克己复礼”,以符合正道,使乐发挥恢复和稳定社会秩序的作用,实现“以乐存正”的社会理想。孔子还认为正声雅乐能化形而美俗,以其教民,可以达到国治民和的目的。

    2024年01期 v.41;No.184 33-3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419K]

历史研究

  • 《金瓶梅》的地域性实证问题

    张同胜;

    明代的运河码头城市山东临清,“十九皆徽商占籍”。《金瓶梅》中的清河,并不是山东的清河,而是更多有着淮安清河的影子。《金瓶梅》中的清河所指与山东的运河码头临清相混淆。徽商和清河等的书写,皆展现了运河文化的流动性。从文化流动性的维度,解读《金瓶梅》与京杭大运河文化之间的关系,发现不能坐实《金瓶梅》故事中的地理位置、地名;也不能以为故事委实是发生在山东进而通过山东方言尤其是临清方言来印证或考索小说作者的籍贯。《金瓶梅》叙事的地域性实证研究往往忽视了运河文化的流动性而导致缘木求鱼。大运河的交通,促成人口、物质、文化等的流动,而正是这种流动性生成了包括明清小说在内的运河文化。运河文化的流动性解构了小说叙事实证研究的地域性。

    2024年01期 v.41;No.184 40-4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94K]
  • “过长罗侯费用簿”简序调整与册书性质之再认识

    马智全;

    “过长罗侯费用簿”是悬泉汉简中的代表性简册,目前刊布的简文顺序并不合理,简文记载的食物顺序杂乱,收入与支出对应不当,参考汉简同类简册可对该册书重新排序。新的册书顺序突出费用簿接待主体对象是“施刑士三百人”,对于册书性质认知意义重大。汉代对西域派遣人员,人数较多的有外交出使、军事征战、屯田戍守三种情况。外交出使主要是使者和逐利吏民,军事征战以骑士为主,唯有屯田戍守以免刑罪人为主,可知简册记载的是到西域屯田的情况。史书记载长罗侯常惠在宣帝元康、神爵年间密切联系乌孙事务,甘露年间朝廷“复遣”常惠屯田赤谷城,因此“过长罗侯费用簿”记载的应是神爵元年常惠赴赤谷城屯田的事件。

    2024年01期 v.41;No.184 47-5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68K]

教育教学研究

  • 系统论视域下新时代高校思政课教师理论素养培育探析

    孙向群;江寰;

    新时代高校思政课教师理论素养培育是一项由培育目标、培育内容、培育主客体和培育环境等要素相互联结而成的系统工程,并呈现出整体性、协同性、开放性、动态性四维向度。系统论视域下,根据高校思政课教师理论素养培育的四维向度探索其实践路向,对于高校思政课教师落实好培根铸魂、育时代新人的使命要求具有重要意义。这就要求高校思政课教师理论素养培育必须发挥目标引领作用,注重举措方法的多样化,强化要素耦合协同,提升成效聚合最大效果。

    2024年01期 v.41;No.184 54-6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543K]
  • 顶岗实习在我国大学生就业能力培养中的“制约效应”:表现与发生

    程国山;

    顶岗实习所引发的大学生就业能力变化是复杂的,不仅存在“增值效应”,而且存在“制约效应”。自主性顶岗实习比强制性顶岗实习所引发的“制约效应”更为显著。在强制性顶岗实习中,高校和企业为实现各自的利益诉求自上而下的控制与学生自我提升受挫后自下而上的反控制再构了一个异化的实践共同体,“制约效应”由此而生;在自主性顶岗实习中,学生主体自觉性的缺位及动机偏离和高校的功利主义目的将实践共同体解构,进而派生出“制约效应”。该结果支持实习的复杂效应论假说。

    2024年01期 v.41;No.184 62-7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449K]
  • 网络社交圈层化情境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策略探析

    吕宁;

    网络社交圈层化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影响犹如一把双刃剑。网络社群既拓展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时空场域,优化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方式,提升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能动自觉,同时也阻碍了主流价值观在网络社交圈层中的有效传播,掣肘了多元信息在网络社交圈层中的交流互鉴,抑制了教育力量在网络社交圈层中的顺利融入。高校应通过科学把握学生思想动态,有效融入线上活动阵地,精准设计网络社交圈层化下的内容生产供给,大力加强有关制度体系建设,对网络社交圈层化情境下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进行重塑与突破。

    2024年01期 v.41;No.184 71-7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538K]

政治·法律

  • 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缘起之国际政治学分析

    曲升;

    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是20世纪60、70年代世界历史重大转折的集中体现和重要组成部分,其缘起可在国际政治框架内加以解释。大致而言,四个方面的发展推动了这次会议的召开。一是科技进步和人类开发海洋能力的增强,导致出现了世界范围内的海洋资源和环境污染问题,由此产生了从法律层面抑制单边行动和国家间冲突的需要;二是发展中国家以联合斗争的形式,向以“海洋自由”原则为基础的旧海洋法秩序发起冲击,并提出了一系列扩大国家海洋管辖权的主张,希望重塑整个海洋法秩序以赋予这些主张合法性;三是成长为海洋大国的苏联海洋利益立场发生变化,它主动与美国接触,达成了召开国际会议、确立12海里领海和国际海峡自由过境制度的共识;四是深海采矿需求的出现及其引发的国际海底法律地位问题辩论,成为会议召开的直接动因。以上四个方面在影响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之核心议程的同时,也决定了会议的发展中国家与海洋大国之间博弈的基本格局和利益“交易”的本质。

    2024年01期 v.41;No.184 79-8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451K]
  • 被害人承诺语境下专断医疗行为的刑法评价

    李学良;

    被害人承诺被认为是一项超法规违法阻却事由,在医疗行为中患者的知情同意承担了这一角色,阻断了正当医疗行为的违法性。但专断医疗行为是未履行或未充分履行告知义务,在没有取得患者有效同意的情况下实施的治疗行为,该行为不具有适法性。从规范评价的角度专断医疗行为确实为法秩序所认可的正当行为,但从事实层面出发专断医疗行为是医护人员未取得患者同意施加的伤害他人身体的存有故意的行为,专断医疗行为结果的正当、合理并不能够改变其行为性质的非法性。事实上,医疗行为本身是一个“被评价过”的规范概念,其内涵是经患者同意的治疗行为,医疗行为与专断医疗行为是相对立的概念。

    2024年01期 v.41;No.184 89-9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8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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